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委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协调。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机制的运行和协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1、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加大《条例》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培养和强化公民的政务公开意识。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3、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