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奋斗镇友好五街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021000,电话:0470—8110433)。
一、总体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以看得见、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为目标,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126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19份;建议提案答复办理结果0件;发布政策解读12次,其中图文解读10次,在线访谈1次。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履历及分工等信息;移交至政府信息查阅点公文2份。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交易信息1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信息0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条,土地使用权0条,国有产权交易0条,农村产权交易0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强清单管理,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并公开市本级631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09项。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公开。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制定并发布《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规范化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并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定答复,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定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查发布制度》,同时废止了原《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呼政办字〔2008〕182号)。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照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大网上办事系统的应用深度,推进网上可办理事项的数量,力争达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身份认证、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的统一,尽早实现“一网通办”。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形成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程序,推动我市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大数据综合分析、监管分析预警、监督数据推送反馈、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等系统的重点应用,同时接入社会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数据及第三方相关数据、重点行业企业数据,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自治区“互联网+监管”体系,为各级机关提供监管决策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三是加快推进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根据自治区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工作要求,按照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加快建设完成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为办事群众咨询、投诉提供方便。四是持续加强网站监管。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建设工作,完成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我市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将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和保障
通过开展考核、组织培训,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市直部门及旗市区年度绩效考核,从机制建设、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方面进行考核。为了帮助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召开了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共计培训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00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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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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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24,255.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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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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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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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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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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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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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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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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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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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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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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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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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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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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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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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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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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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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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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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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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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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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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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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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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回应群众关切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待深度融合等。
2020年,我们将在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谋划统筹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聚焦政策落实,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细化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二是继续做好解读回应工作。要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充分用好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平台,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政府制发的重要文件的宣传解读。三是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