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59051-x/202010-00001 |
组配分类: | 业务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加油站年检部分未通过加油站的整改通知 | 文号: | 呼商字〔2020〕103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各旗市区商务部门:
2020年度加油站年检中,全市共有302座加油站,参加年检加油站298座,年检通过247座,51座加油站暂未通过。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现就2020年度加油站年检中部分未通过加油站的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零售资格证名称与外观形象标识不符的整改要求
按照商业特许、商标许可和合作经营三种方式开展整改工作。
(一)商业特许整改要求
按照国务院2007年5月1日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根据经营活动范围,通过互联网向商务部或自治区商务厅备案,完成后提供相关资料参加年检。
(二)商标许可整改要求
1、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的《商标注册证》、《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国家版权局制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2、在保持加油站整体形象标识的基础上,罩棚的正面门楣上标注与成品油零售资格证名称相符的加油站名称(可简称)。
完成上述两项要求后提供相关资料及照片参加年检。
(三)合作经营整改要求
提供双方合作经营的合同和有关说明,根据双方约定具体情况,如需普通变更或主体变更,履行相关变更程序。
二、要件过期整改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气排污合格证过期的加油站,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合格后通过年检。
三、其他要求
各旗市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油站年检的整改工作,督促企业于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联系人:刘宏言,联系电话:8216797、15048040302。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