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031852324X6/202011-00022 |
组配分类: | 业务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呼市监法字〔2020〕31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推进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要求,按照《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单位
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涉及审批、监管、执法业务的科室。
二、监督检查内容
此次执法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三项制度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情况;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执法影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持证上岗、统一证件情况;推进“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情况等。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公示执法身份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情况;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情况;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情况,音像记录光盘随案卷归档情况;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情况等。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主要包括法制机构建设,法制人员配备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按照地方自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20年11月20日--11月30日)。
第二阶段:抽查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20日)。
市局组织督查组对旗市区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实地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日-12月30日)。
市局对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研究,督促各地制定措施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单位、各科室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迎检工作。
(二)对照指标,做好自查。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创新工作方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
(三)找准问题,做好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分析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