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101-00006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批复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河市满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呼政字〔2020〕116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
根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复<根河市满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根政发〔2020〕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满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新建水源井取水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手续,并纳入水资源日常管理。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管理档案,实现“一源一档”。要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进行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四、要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的风险源名录,制定有针对性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专此批复。
附件:根河市满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根河市满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所在行政区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一级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范围描述 |
面积(km2) |
||||||
1 |
根河市满归镇 地下水型水源地 |
乡镇 |
根河市 满归镇 |
地下水型 |
裂隙承压水,含水层介质为细砂,设置3眼水井,分别以水源井为圆心,半径 30m圆的外切线构成的多边形区域。 |
0.0079 |
承压水未设置二级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