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体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财政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现制定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社会评议制度。
一、评议方式
1、热线电话。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络电话。
2、门户网站。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置留言互动平台。
二、评议内容
1、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决定和措施的情况;
2、未涉及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对外服务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反馈有关政务公开、对外服务监督事项的情况;
3、参加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有关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活动、政务公开重要会议,参与有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和巡视;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政务公开、对外服务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转递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检举、控告材料;
5、定期听取群众对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方式
1、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对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人民群众关心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政务公开重要会议,反馈监督检查的情况。
2、本制度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