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我市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利用,近期各地农牧部门陆续在我市重要的河流、湖泊、水库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今年,我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增殖放流物种结构优化调整,加大呼伦湖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加大土著品种的放流数量。全年计划放流鱼苗种数量1200余万尾,其中:广布型经济物种鲢、鳙鱼苗种1000余万尾;区域性物种瓦氏雅罗鱼、黑斑狗鱼和珍稀濒危物种细鳞鲑鱼苗种达200余万尾。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场,累计放流鲢鱼、细鳞鲑鱼苗种858万尾。
下一步,我市各级农牧部门将继续做好增殖放流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放流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增殖放流前后放流区域内有害渔具清理和水上执法检查,确保放流水生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公众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