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薪没有通知工会!”近日,针对一起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中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度重视,决定启动“仲裁+工会+工商联”三方联席仲裁程序,邀请市工会与市工商联的相关同志作为仲裁员,参与仲裁庭审全过程。旨在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庭审过程中,首席仲裁员与工会、工商联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了解企业及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共同深入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提问,逐渐理清案件的事实经过。庭审结束后,裁前评议环节中,工会和工商联作为劳动者和企业利益代表,结合案情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充分发表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仲裁庭裁决提供更全面的思路。
近年来,市仲裁院始终坚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精神”,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的有效途径。此次三方组庭的实践,不仅增强仲裁庭的专业性与权威性,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