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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0-08-03

关于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07-13 09:23 浏览:7141 【字体大小:

2018年7月7日,我旗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呼伦贝尔市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通知》([2018]127号),涉及我旗群众举报问题1项,内容为“鹤声薯业公司淀粉厂生产废水和废渣直排,造成地下水污染。马铃薯渣子臭味熏天。”。收到转办件后,我旗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问题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7月8日,我旗环保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鹤声薯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大雁煤业集团,位于大雁矿区雁南区三矿大井东南侧,原大雁矿务局冷冻厂院内,其环评报告于2005年5月8日通过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审批(呼环字〔2015〕85号),2005年12月30日,通过呼伦贝尔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2005年投产,主要生产淀粉,2016年停产至今。

本次检查时,该公司停产,用于储存该公司生产废水和薯渣的氧化塘已清空,现场无异味感。根据2018年6月30日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该公司周边住户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该区域地下水未受污染。

鹤声薯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水排入氧化塘(塘底铺设防渗膜、上面覆土),2016年停产后无其他废水排入;2017年8月31日,氧化塘厂界臭气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2017年11月,该公司将氧化塘内水全部抽干排空;2017年12月,将塘内部分薯渣及塘泥全部挖出运走;2018年3月1日,对清理后的薯渣池池底土壤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

 

鄂温克旗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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