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0-08-03
2018年7月8日,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呼伦贝尔市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通知》([2018]131号),涉及到我市群众举报问题1项,内容为“信件投诉,扎兰屯市垃圾处理场周围的居民,受到垃圾场的严重影响,无饮用水。”。收到转办件后,我市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问题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7月9日,我市住建局牵头,组织部、纪检监察、环保、水务等部门配合,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一)“扎兰屯市垃圾处理场周围的居民,受到垃圾场的严重影响”问题
扎兰屯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于2008年8月11日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内发改投字〔2008〕1476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日处理垃圾320吨的垃圾处理场一座及附属工程,年处理能力12万吨,填埋场库容20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5年,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2008年4月7日获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内环审字〔2018〕58号),2008年9月28日开工建设,2009年11月15日投入运行,2013年8月15日通过呼伦贝尔市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呼环字〔2013〕411号)。
经现场核查,该垃圾处理场按规范生产作业,生产运行记录完整,垃圾填埋区采用抗渗处理技术,按计划填埋、摊铺、压实、消杀,达到设计填埋高度的填埋作业区经过覆膜、覆土后进行封场生态恢复;垃圾填埋区外建设雨水渠、截洪沟、雨水管线,能够做到雨污分离;垃圾填埋区产生的渗滤液进入全封闭式调节池,回喷至填埋区集中进行处理。2018年7月9日,扎兰屯市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DQBSBRJC-180710-584)显示,厂界臭气符合国家标准。
(二)“周围居民无饮用水”问题
垃圾处理场周边居民已在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覆盖范围内。扎兰屯市于2011年7月启动高台子办事处近郊村七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同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日供水规模为19120升,完成入户安装80户,解决了该区域的饮水安全问题。
扎兰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4日
主办: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好六街1号 邮编:021008
蒙ICP备16005794号
蒙公网安备 150702020000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7000006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
关闭